巴黎奧運|張家朗被餐廳老闆踢爆消費9萬元 公關達人:運動員應被欣賞而非消費

休閒消費

發布時間: 7 小時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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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家朗被踢爆吃了價值近八、九萬港元的單。

每逢奧運,總會有些人無所不用其極去消費運動員。最「礙眼」的行為,莫過於做逢有人攞獎就必見其蹤影的的抽水攝石人,例如攞了人家個獎牌自己雙手捧着影相、又或跟一班從巴黎回港的香港運動員合照時,自己必死守中間主角位置,參加奧運的運動員卻變成配角只站在旁邊,自製「群星拱照」的畫面,然而,此等行徑在別人眼中,或只看到一件只識噬起棚牙抽水的攝石人,至於其實質作過甚麼貢獻呢?大家抓爆頭也記不起一件。

近排又見有另一消費運動員的舉動,就是有食肆在社交媒體,指名道姓地單方面出帖文宣布,會贊助某位奧運運動員在其食肆免費用餐,連隨更hashtag該位運動員的名字,就這樣,無論那位運動員有沒有看見該帖文、有沒有同意、有沒有接受、有沒有應承,該食肆已享受了這個帖文的瀏覽量和like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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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位老闆更在社交平台宣布,其食肆上次奧運送了價值十萬港元的會籍給張家朗,並說近排開心大發現,原來翻查紀錄,發現張家朗真的吃了價值近八、九萬港元的單,於是又宣布再送多十萬充值給剛在巴黎奧運奪金的張家朗。我不知道這位老闆,在社交媒體公布人家在這兩年光顧了其食肆總共多少錢之前,有沒有知會過張家朗一聲?畢竟這也是一種私隱。若事前沒有,而用這麼高調的做法去公開「連張家朗也來我們處」,或會令當事人被無端端放在不必要的公眾燈光下,其實,有沒有必要這樣消費一個人呢?若我遇上如此情況,話之你幫我充值幾多,都不會再去。當然,若成件事背後是一單食肆與張家朗的商業聯乘,那又另作別論。

總之,香港的運動員應被欣賞而非消費。真正想表達支持,應當做令香港運動員得到更多尊重的舉動,而非無限消費他們去為自己貼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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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文 : 利嘉敏